超编

【来源:中央编办政策法规司 | 发布日期:2013-10-16 】 【选择字号:

指机关和事业单位实有人数超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编制数,满编后尚有多余人员。对超编的人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一律不纳入统发工资的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不予办理调配、社会保障、户口迁移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