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工作性质相近或联系紧密,在同一处所合并办公的两个机构。一般指党委机构和政府机构合署办公,如中央纪委与监察部。合署办公机构的基本特征:一是实质是两个机构,分别刻制印章,可以以共同或各自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二是在党政机构序列中保留各自的名称,机构实体、人员编制及党政领导关系一般列入党委机构,不计入政府机构限额。三是可分别核定领导职数、配备领导班子。四是内设一套办公厅(室)、机关党务、干部人事、行政后勤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