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甘肃省编办 | 发布日期:2013-10-28 】 【选择字号:

关于印发《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机编办发〔2011〕68号

为了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推动全省“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4号)精神和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管理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这项工作是机构编制部门新的工作职责,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中文域名注册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好中文域名的注册管理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集中申请办理工作。各级机关不仅要积极做好机关自身的申报、注册工作,还要对所属单位的申报和注册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定专人负责,确保中文域名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

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

注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机关、事业单位注册的中文域名,是机关、事业单位通过互联网平台,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标识。国家为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单独设立了“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体系。经国家批准,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4号)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国家规定,全国机关、事业单位的专用网上名称,分为“政务”和“公益”两类专用中文域名。“政务”中文域名主要适用于党政群机关等各级政务部门,“公益”中文域名主要适用于非营利性机构。按照上述规定,我省中文域名注册的对象,一是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的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二是社会团体、群众性自治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从事公益性服务的机构及其他非营利性单位。
按照上述规定,全省各级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都应当进行中文域名注册申请与登记。其他机构按照自愿原则进行中文域名注册登记。

二、中文域名确定办法

“政务”域名,取名规范为:“单位名称”+“.政务”,或:“单位简称(或其他)”+“.政务”;“公益”域名,取名规范为:“单位名称”+“.公益”,或“单位简称(或其他)”+“.公益”。一个单位可同时申请注册多个中文域名,除申请使用全称中文域名外,也可同时申请使用规范的简称注册中文域名。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申请注册中文域名,要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批准的单位名称为基础。以单位全称申请的,必须是批准的名称;以简称或其他非单位名称申请的,必须与批准的名称或职能业务范围具有相关性,且要便于记忆和识别,不易混淆。

三、组织实施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的“政务”和“公益”域名的注册管理实施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负责。省编办具体负责全省实施方案的制定,注册管理工作的宣传、动员部署,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的注册管理实施工作;各市、县机构编制部门负责辖区内的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实施工作。
申请注册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的申请注册程序

1、申请单位填写《域名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式样附后),并登陆国家域名注册管理网(网址:http://www.chinagov.cn), 点击首页“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域名注册入口”进入域名注册系统,按照操作提示填写注册内容。注册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类型、证件代码、以及上传资质文件等。

2、申请单位将《域名注册申请表》及相关资质文件报主管部门审核签章。

3、申请单位按照省编办业务管理范围,将《域名注册申请表》和机构审批文件(行使行政职能的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申请“政务”域名需另附行使行政职能的法律法规或文件依据)分别报省直机关机构编制处、省直事业机构编制处审核。

4、申请单位持审核通过的《域名注册申请表》,到省编办电子政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5、省编办电子政务中心根据《域名注册申请表》,进行网上审核,并集中向中央编办电子政务中心提交注册申请。

6、注册通过后,由省编办电子政务中心通知注册申请单位。

(二)市(州)、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的申请注册程序

1、申请单位填写《域名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式样附后),并登陆国家域名注册管理网(网址:http://www.chinagov.cn), 点击首页“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域名注册入口”进入域名注册系统,按照操作提示填写注册内容。注册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类型、证件代码、以及上传资质文件等。

2、申请单位将《域名注册申请表》及相关资质文件报主管部门审核签章。

3、申请单位将《域名注册申请表》和机构审批文件(行使行政职能的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申请“政务”域名需另附行使行政职能的法律法规或文件依据)分别报同级编办审核办理缴费手续。

4、市(州)、县(市、区)编办分别审核《域名注册申请表》及相关资质文件。登陆国家域名注册管理网(网址:http://www.chinagov.cn), 点击首页“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域名注册入口”进入域名注册系统的“编办管理员登陆”窗口,按照给定的数字ID,进入审核页面办理审核手续。并将域名注册费上缴省编办。

5、省编办电子政务中心审核相关内容后,集中向中央编办电子政务中心提交注册申请。

6、注册通过后,由省编办电子政务中心通知市(州)、县(市、区)编办,市(州)、县(市、区)编办通知申请注册单位。

(三)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新设立的机构或机构名称发生变更的单位,须在批准设立或变更的30日之内,按照上述程序申请注册或变更中文域名。

四、有关具体事宜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将把各地、各部门申请注册中文域名作为办理其机构编制和登记管理事项的前置条件,并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机构编制工作年度考核范围进行考评。

(二)全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均应按照规定,及时申请办理中文域名的注册事宜。我省中文域名注册集中申请办理的时间为2011年8月26日至10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复核完善阶段,主要任务是,对集中注册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总结完善。

(三)中央编办通知规定,申请注册中文域名须缴纳域名注册使用费。收费标准为:政务域名,300元/年/个;公益域名,200元/年/个;国家级贫困县区域内的单位,政务、公益域名均为100元/年/个。每个中文域名按申请使用年限收取,最少按使用两年时长收取。域名注册使用费由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统一收取。为方便各部门各单位顺利完成注册工作,加快工作进度,收费工作暂由省编办电子政务中心代理,代收后集中上缴,由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出具发票。

(四)省编办电子政务中心具体负责全省中文域名注册工作。请各市(州)编办于8月31日前将确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省编办电子政务中心。

联 系 人:孔德钢  孟敬凯  李慧金

联系电话:(0931)8960081  

传    真:(0931)8960080

附    件:1、政务域名注册申请表(点击左侧下载附件)

         2、公益域名注册申请表(点击左侧下载附件)

         3、注册单位联系人信息(点击左侧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