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宕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员工作体系的通知

【来源:中共宕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1-04-08 】 【选择字号:

中共宕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建立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员工作体系的通知

宕编办发〔2021〕10号

 

各乡镇,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建立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员工作体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依据

    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在优化党的执政资源配置、加强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深化机构改革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实做好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机构改革等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第二章第六条、第三章第九条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等规定,部门的重大改革、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等事项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其动议和执行应当由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明确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二、工作责任

    各部门(单位)党组织对本部门(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负总责;具体工作由部门(单位)人事股负责(未设立人事股的由办公室或综合股负责);部门(单位)党组织书记是本部门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单位)要确定一名熟悉政策业务、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的同志,为本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员,管理员的确定和调整必须向县委编办及时报备(填报附表)。机构编制管理员备案表务必于2021年4月10日前报送县委编办电子政务中心。

    三、主要职责

    机构编制管理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学习改革政策,提升业务水平,努力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传达学习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负责本部门(单位)机构改革任务落实工作;负责本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有关的实名制管理、统计档案台账、责任审计和自查整改工作;负责本部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域名注册和权责体系建设等工作。

    四、总体要求

    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员的工作,配备好计算机、彩色打印机、扫描仪和档案柜等基础设备,并接通政务专网。县委编办将适时对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员进行业务指导和集中培训,并将各管理员的工作情况及时向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进行反馈。通过全县上下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继续巩固和深化党政机构改革成果,不断提升部门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推进机构编制与组织、财政、人社部门的信息共享,推动全县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实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 

      附件:宕昌县机构编制管理员备案(变更)表

 

 

                                                     中共宕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