宕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宕昌县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宕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8-11-26 】 【选择字号:

宕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宕昌县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目录的通知
宕政办发〔2018〕1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市驻宕有关单位:

 为深化“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标准化,根据《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陇审改办发〔2018〕3号 )《关于印发<陇南市市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目录>的通知》(陇政办发〔2018〕135号)要求,县编办(县审改办)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对本乡镇、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比对规范,汇总形成了《宕昌县群众和企业到县政府办事事项目录》和《宕昌县群众和企业到乡镇政府办事事项目录》,共列入县政府各部门和省市驻宕单位政务服务事项701项(按子项统计),其中,“最多跑一次”事项575项;乡镇政务服务事项70项,其中“最多跑一次”事项64项,“村级代办”事项50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公开事项信息。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积极主动衔接省市业务部门和单位,按照省市各行业部门统一要求,持续做好各项办事事项,特别是“最多跑一次”事项的梳理规范工作,编制完善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并附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在陇南政务服务网和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摆放在办事窗口醒目位置,及时、准确公开办事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等,同时要积极主动指导乡镇政务服务工作,实行“阳光审批”“阳光服务”,实现县乡两级政务服务工作紧密衔接,推动“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向纵深推进。

二、严格实行承诺时限办结制。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依法依规明确办理时限,在承诺的期限内对申请事项作出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延长办理时限。依法需延长办理时限的,应按程序办理。对重点推进的工作,依法依规建立“绿色通道”,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三、实行清单式管理。对《目录》进行清单式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动态调整。事项调整由各乡镇、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具体负责,报经县编办(县审改办)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务必于12月14日前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宕昌子站完成事项加载(乡镇事项加载到宕昌县行政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并开通在线办理。县政府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办事事项信息线上线下更新情况、办理时限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擅自增减行政许可事项、变相实施审批、超时办理、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情况实施组织督查,对出现上述情况或违反转变政府工作作风“十不准”规定的部门和单位,按相关程序和规定启动问责。

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各乡镇办事事项梳理工作的指导。省市驻宕有关单位按照省市业务部门要求做好办事事项梳理和办理工作。

附件:1.宕昌县群众和企业到县政府办事事项目录(点击左边下载)

     2.宕昌县群众和企业到乡镇政府办事事项目录(点击左边下载)

 

                              宕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