宕昌县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来源:宕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4-02-24 】 【选择字号:

中共宕昌县委  宕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县委发〔2011〕21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了全面稳妥推进我县乡镇机构改革,根据《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陇办发[20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乡镇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乡镇机构改革,是党和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需要;是进一步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乡镇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科学发展、提高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指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乡镇处于承上启下、沟通条块的关键环节,是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组织领导者,是党和国家联系农村和基层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为地方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完成之后,适时跟进乡镇机构改革,对保证上下衔接、政令畅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通过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机构、强化责任,切实破除影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搞好“三农”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和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和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乡镇机构改革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精神和改革方案上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关于机构改革安排部署上来,增强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乡镇党政“一把手”是本乡镇机构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认真安排部署好机构改革和当前的各项工作,全力以赴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以改革促工作、促发展;要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和维稳工作,把促进社会和谐、建设服务型政府,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机构改革中的各种矛盾,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广大干部职工要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服务改革,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机构改革的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积极促进乡镇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

乡镇机构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我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在市机构编制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进行了反复的酝酿和沟通,市委、市政府审批的机构改革方案,符合中央和省上要求,切合宕昌工作实际,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设置机构,并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系,严格执行“方案”的各项规定。

三、以乡镇机构改革为动力,全面抓好各项工作的启动

在机构改革中,无论是否涉及本乡镇或本部门的机构撤并或变动、是否涉及本部门的利益变化和调整以及个人利益变化,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现有领导班子都要一如既往,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坚守工作岗位,要顾全大局,讲政治、讲原则,扎实工作,积极推进改革。各级领导干部更要模范地执行纪律、履行职责,全面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绝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消极懈怠,等待观望,更不能撒手不管,贻误工作。当前,全县正处于各项工作启动的关键阶段,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以这次乡镇机构改革为契机,以改革为动力,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和饱满的工作热情,进一步优化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强化工作措施,为全年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打下坚实的基础。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处理好机构改革与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做到思想不散,工作秩序不乱,做到改革、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四、严肃纪律,强化督查力度,确保乡镇机构改革顺利实施

乡镇机构改革政策性、原则性很强,必须严肃改革纪律。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顾全大局,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不折不扣地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令行禁止。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部门利益、个人利益出发,干扰乡镇机构改革有序进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审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维护方案的权威性、严肃性,决不允许随意调整和变通执行。

严肃组织、人事和编制纪律。机构改革期间,对机构、人员编制实行冻结,严禁突击调人、突击提拔干部。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人社局要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人员编制管理和人事管理,严格乡镇人员管理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由县财政局负责,认真做好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的国有资产清查登记、财务清算和资产处置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瞒报漏报、随意变更、毁坏财会账目凭证;不得隐瞒、截留、挪用公款、虚报冒领、侵占、贪污公共财物;不得将专用经费、物资、房地产等国有资产擅自转让、转借、转移、调换、变更用途;不得违反规定购买交通和通讯工具,不得借机带走电脑、摄像机等办公用品;同时,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奢侈浪费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名义私分公款、公物;不得假借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滥发奖金和补贴;不得借机搞公款旅游、公款请客送礼和组织接风送行等活动。领导干部离开原工作岗位时必须做到手续移交清楚,财产移交清楚,账务移交清楚。严禁转移、私分公有财产和突击花钱,严禁隐匿财产和假造债权债务,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严肃审计纪律。审计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对各乡镇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要将审计结果和结论报告县委、县政府。严肃保密纪律。县保密机关和档案局,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认真清点、保管好文件和档案,严防保密文件材料泄密,并做好相关交接工作,保证各乡镇改革前后工作的连续性。

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机构改革中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对各乡镇机构改革全过程和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重点对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要对工作情况、纪律作风、人财物的管理加大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于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从严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确保机构改革和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乡镇机构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为了切实加强对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宕昌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朱宝莹任组长,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李廷俊、县委副书记贾永文、政府常务副县长王仲华、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武福成、政府副县长王助功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委农办、县监察局、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农牧局、林业局、文体局、卫生局、人口和计生局、审计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编委办,武福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编委办主任陈永忠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协调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将乡镇机构改革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要妥善处理机构改革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现任领导班子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交接和人员、资产、档案移交等具体工作。各乡镇要加强与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在机构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与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沟通,重大问题要汇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严禁擅自处理。县委组织部和县编委办要加强对各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协调指导和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推动改革工作有效开展。

全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从2011年1月开始,到2011年3月底全面结束。按照市上审批的方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乡镇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和定岗工作,理顺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

乡镇新组建的内设机构和事业机构牌子及印章由县上统一制发,原机构牌子及印章同时撤销收回。

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后,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进行认真总结,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总结报告。2011年5月下旬开始,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对各乡镇的机构改革进行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切实促进机构改革工作的全面落实。

乡镇机构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直接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各乡镇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好各项工作,做到改革与当前工作两手抓、两促进,积极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工作。乡镇机构改革意义重大,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知难而进,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工作,确保乡镇机构改革和当前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201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