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是指登记管理机关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对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单位,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登记,确认其法人资格,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行政执法行为。它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一)设立登记的主体是县级以上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即县以上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二)设立登记的客体是符合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
(三)设立登记要依法进行。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的主要依据是《民法通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
(四)设立登记是一个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过程。
(五)设立登记的目的是确立事业单位的法人地位。经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取得了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按登记的事项开展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并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
(六)依法受理设立登记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设立登记的各个环节都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具有强制性;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同时,登记管理机关应依法保护经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合法权益,并依法查处未经登记、而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