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管辖
指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或同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之间,受理事业单位登记的分工和职权范围。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事业单位登记管辖的基本形式是级别管辖,即分级登记管理。具体说就是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分别负责本级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此外,在特殊情况下,事业单位登记管辖还采用下列补充形式:一是指定管辖。是指由于特殊原因,由上级登记管理机关指定某个下级登记管理机关对某个或某些事业单位实施登记管理。二是授权管辖。是指有管辖权的登记管理机关将自己对某个或某些事业单位的登记管辖权依法授予下级登记管理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