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从层级上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分为国务院登记管理机关和地方登记管理机关。下级登记管理机关在上级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下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县级以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分别负责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使用财政性经费的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举办的,以及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直属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从法律责任上看,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通过《条例》的规定获得的。他们依照《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对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职权,接受社会监督,不受非法干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