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的专项行政法规。1997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227号发布,共5章25条。《条例》明确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置应当适应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遵循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条例》对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以及各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合并的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对国务院行政机构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核定原则及程序予以明确,并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行为规定了纠正和惩罚措施。